【二維碼】
【業務描述】
集團公司收購視同自產貨物申報免抵退稅的,集團公司總部按規定將有關材料提交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,辦理備案。
·國稅業務。
·縣級業務。
【政策依據】
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〈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〉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)。
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〈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〉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)。
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〈全國稅務機關出口退(免)稅管理工作規范(1.0版)〉的通知》(稅總發2014年155號) 。
【受理部門】
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(場所),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,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。
【辦理時限】
(一)納稅人辦理時限
無。
(二)稅務機關辦理時限
報送資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、填寫內容完整的,受理后即時辦結。
【報送資料】
(1)《集團公司成員企業備案表》2份
(2)集團公司總部及控股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。
(3)集團公司總部及控股生產企業的《出口退(免)稅備案表》復印件。
(4)集團公司總部及控股生產企業的章程復印件。
【基本流程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