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日,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消息稱,內蒙古對部分中小企業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內蒙古財政廳稅政處處長潘國俊介紹道,為扶持內蒙古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并走出疫情造成的困境,內蒙古財政廳、內蒙古稅務局印發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公告》(下稱《公告》)。
《公告》稱,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內蒙古疫情解除當月止,對交通運輸和郵政業、住宿和餐飲業、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、文化體育和娛樂業、教育、衛生和社會工作、旅游(包括旅行社及相關服務、游覽景區管理兩類)等行業的中小企業,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同時,其他行業的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、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,繳納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,可按規定程序申請減免。
潘國俊稱,享受免稅政策的中小企業,可采取“自行判別、申報享受、資料留存備查”方式,由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免稅條件,符合條件的,可申報享受房土兩稅免稅政策,并留存資料備查。
“其他中小企業,可申報房產稅減免稅政策。”潘國俊說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、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、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,可向所在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提出減免稅申請,由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審核匯總后,于2020年9月底前統一報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。
同時,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于2020年當年向旗縣級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,然后根據管理權限不同,由旗縣級(含)以上稅務機關核準減免。企業提出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申請時,需提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申請報告、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使用土地的文件復印件等資料。
(來源:中國新聞網)